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2010-07-01 17:05:39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根据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合并后新设立的东城区,辖区范围为现东城区和崇文区辖区范围,面积41.8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6.5万人。合并后新设立的西城区,辖区范围为现西城区和宣武区辖区范围,面积50.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万人。

据介绍,北京市此次调整行政区划,一是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核心区四个区面积共92.54平方公里。由于行政区划划分过细,四个区的发展受到空间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崇文区和宣武区发展受空间因素制约更为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于核心区北部。通过核心区行政区划的合并调整,有利于对现有的空间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推进核心区南北均衡发展。二是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核心区区划的合并调整,可以大幅度提高合并后的两个区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有利于提高核心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有利于解决四个区结合部管理薄弱的状况。三是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专项规划,核心区与旧城保护区基本重合。旧城保护任务由四个区承担,不利于统一建设、管理和整体保护。区划调整后可以集中力量加快老城区改造,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四是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区划调整后,核心区减少两个行政区,有利于精简机构,合理配置地区经济、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核心区规划建设和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四个服务”的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把首都功能核心区打造成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示范区。

来源: 新华网    编辑:张春燕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打击假冒产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 详细

各地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 详细
点击排行
  香港宣布申办2023年亚运会 预算60亿港元
官场现形记:细数2010年落马贪官七宗“最”(组图)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