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
廉政不能靠物质鼓励
守法、廉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纪国法是无条件服从的,不能廉政问题庸俗化、法律问题经济化。廉政建设不能搞物质激励,像工厂那样搞绩效工资。廉政的好就多得,不好就少得。搞物质激励等同于变相加薪,而公务员加薪是要经过一定程序报上级批准的。
广东省人大代表、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列玉
并非高薪才能养廉
并非只有高薪才能养廉。高薪养廉要和国情相结合,要和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目前我国还有许多困难群众,与每月仅1000多元工资的产业工人相比,公务员四五千元的工资已高很多。脱离了基本国情的高薪养廉是错误的。
江门市民 李 某
【回应】
不是提高福利,是利益激励
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不是变相提高福利,而是给予公务员有效的利益激励。它与“提高福利”有本质区别。体现在廉政公积金的四个特性:一是双重性。福利是财政单一发给公务员的经济补贴,公积金是由财政和个人两部分资金组成;二是长期性。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三是风险性。公务员一旦违纪,不仅要扣除财政给个人的资金,还要扣除自己缴存的资金;四是约束性。它对公务员一生的从政行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