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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温环境作业者每月高温津贴150元
2010-07-07 15:35:26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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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出现持续炎热天气,7月5日以来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温预警信号。6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防暑降温通知,通知规定,在6—10月的高温天气下,室外和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单位应发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和如何发放问题,则根据《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

据了解,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聚焦

公务员:公务员包括交警都无此待遇

昨日,从多个政府机关部门记者了解到,这些单位人员均称夏季没有高温补贴发放。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按规定,公务员是不享受这个待遇的。倒是有些效益好的事业单位,会根据自身情况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市财政局表示,中央从上到下都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补贴,因此广州市公务员一律没有发放高温补贴,包括公安和交警等。公交司机:非空调车津贴多拿30元

高温天气下,非空调线路的公交车司机可领更多高温津贴,此外,公交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证高温下公交车运行安全。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公交车绝大多数都已换成空调车,少数非空调线路也主要行驶在城区的外围。按照补贴标准,广州各公交公司每月向司机发放150元的高温津贴。而对于少数非空调车线路的司机,不少公交公司还提高了补贴的额度,以广州第三巴士公司为例,非空调车司机由于长期高温下作业更为辛苦,每月可多领到30元的津贴。夏季,公司还为司机发放清凉饮料、凉茶等防暑降温。

律师说法

没给高温津贴应加倍罚款

省、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劳动法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高温津贴之所以成“纸上权利”,最关键是缺少罚则,没有硬性规定其行为后果,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他认为,劳动部门应该把标准与罚则确立起来,加强行政处罚,比如没给高温津贴就加倍罚款。

市建委:亚运工地停工否视进度酌情处理

昨日,市建委表示,由于目前各亚运工地都在追赶9月30日完工的期限,因此夏天各亚运工地是否停工,将不再统一下发通知硬性规定,而由各工地视工程进度酌情处理。

据记者了解,目前正在追赶进度的亚运工程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亚运城及各场馆内部竣工及验收,这部分工程大部分已经完成,且剩余的装修和验收主要在室内进行,受高温影响并不大;第二类是新中轴线广场及海心沙工地,这类工程大部分都是户外作业且工期紧迫,但即使面对高温工人们也只能咬牙坚持,而工地也只能提供一些绿豆汤、凉茶等防暑降温物品帮工人渡过难关;第三类是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剩余的部分,涉及到主干道交通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工程进度也不得放缓,因此工人只能照常出工。

市建委强调,工地须做好基本的措施,包括工地应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暑药品及通风降温的设施;进行露天高温作业时,工人应禁止赤脚(含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裸胸露背作业,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开水供应,各工地食堂的卫生也必须加强管理,防止因食物霉变引起的食物中毒。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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