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联合省纠风办近日制定下发《山西省卫生厅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经查实的举报问题,将给予举报人最高2000元的奖励。
《办法》规定,奖励举报范围主要包括:无证行医、非法从事性病诊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接种单位未按规定为接种对象接种一类疫苗,对一类疫苗接种、麻风病等国家已明令免费预防治疗的项目收取诊断治疗费用;医疗卫生服务乱收费,索要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医疗机构以假病历或与参合农民合谋骗取新农合基金;添加剂、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问题等。
《办法》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受理举报的机构,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有奖举报的综合协调及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
举报受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住所、工作单位等身份资料。
来源: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记者 兰天
通讯员 刘翔)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