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在安徽亳州市南部新区建设工地,工人在高温下工作。当日是农历小暑节气,亳州市继续出现高温天气,建设者们在烈日下坚持工作。新华社发(张延林 摄)
近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记录。为此,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工会在推动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方面的举措。
记者:目前对于高温作业劳动者,我国有哪些具体法律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答: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地方(如北京、福建、深圳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
记者:全总近年来在推动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每年进入高温季节之后,作业场所温度、湿度上升,工作条件的这些变化极易造成暑期疾病高发,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全国总工会极为关心高温季节的防暑降温工作,早在2006年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平安度夏活动,并下拨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支持。
为了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级工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工作。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和许多地方工会均在暑期与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部署防暑降温工作,并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暑期劳动安全卫生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