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沈阳市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租用集体土地建房案有了最终结果----于洪区区长和其他相关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和警告;开发商被刑拘;200余栋违建房被拆除。
2009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副区长刘俊英(分管农业)主持召开会议,同意平罗街道办事处黄土坎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该项目由沈阳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租赁黄土坎村土地投资建设。
自2009年5月开始,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黄土坎村集体土地418.31亩,以发展设施农业为由,建设沈阳蒲河湾绿茵庄园。在建设温室大棚的同时,该公司以看护房名义建设房屋214套(每套平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实际占用土地231.03亩。每套房屋连同温室大棚以26万元左右的价格对外出租,租期20年,已租出194套。部分租赁户已开始在大棚内扩建房屋和其他生活设施。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构成了违法占地事实。若任其发展,庄园内将会出现更多的“大棚房”,在毁坏大量耕地的同时,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被举报到国土资源部之后,2009年12月,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214栋房屋,并处罚款17.97万元。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缴纳了罚款,但未履行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2010年1月和5月,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分别向公安部门和法院移送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0年6月,经于洪区委、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和违法建设企业自行拆除,214栋以看护房为名建设的房屋已被全部拆除,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总经理王东被刑事拘留。
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作出决定,对于洪区区长王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向沈阳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于洪区副区长刘俊英(分管农业)、姜雷(分管国土资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于洪区平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宝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于洪区平罗街道办事处黄土坎村党支部副书记赵桂艳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