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5月份开展“万家药店无假药”活动,经过召开动员会议、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自查自纠等前期工作,6月份以来,此项活动进入监督检查阶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三组,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全方位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8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
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均能按照责任书要求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出租或转让柜台,在销售药品时,能开具标明药品名称、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无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药店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违法发布药品广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诱导消费者购买。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违规药店立即整改,并在今后的检查中进行复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来源: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通讯员 胡蓓)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