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正式实施
2010-07-21 07:58:00      来源:新华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联合举行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龙生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大力宣传好条例;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把条例的各项原则规定具体化;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何权要求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突出重点,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众广泛参与和社会有效监督。要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马原

新闻热搜
 
专题
科学发展 创先争优
>> 详细

各地新闻
7月16日至24日,陕南秦巴山区安康市遭受百年不遇的暴雨袭击,造成山洪泥石流灾害。当地党委政府及时60万群众紧急转移,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7名干部在组织群众转移过程中付出了生命。>> 详细
点击排行
  北京原4区8位党政“一把手”已履新(名单)
马英九阐述两岸关系 称台湾不应挑衅大陆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