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重庆出现多个标语。在中国,提出对腐败犯罪废除死刑的人,会遭到普通公众的痛斥。
大修着重两点:一是“少杀”,削减死刑罪名,控制死刑适用;二是“长关”,严格控制减刑和假释的适用,解决现实中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
这将是1979年第一部刑法颁行以来,中国的立法机关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这同时意味着,中国在继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次实质进步。
在中国,有多少种犯罪可以被判处死刑?答案是:68种。这个数字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拥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很多罪名从未被适用过死刑,它们只是被书写在刑法条文里,充当着“纸老虎”。
有学者考证过,实践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毒品犯罪。使用频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44种非暴力犯罪的“理论”死刑,要么很少使用,要么干脆是虚设。
减少死刑罪名,进而限制使用死刑,学界精英们经年的呼声在第八次刑法大修中将有所体现。
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刑法的修改从去年开始进入密集调研期,今年初形成初步意见,得到了高层领导的首肯。在进一步讨论敲定后,有消息称,修改草案可能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废除三类死罪
“从世界潮流看,这么多死刑没有必要,对国际形象也没有好处,不一定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之前几次刑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具体罪名上,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这次大修将着重两点:一是“少杀”,削减死刑罪名,控制死刑适用;二是“长关”,严格限制减刑和假释的适用,解决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
到底有多少个死罪将被废除?被全国人大征求过意见的法律学者均拒绝透露具体数目。
据他们介绍,这次废除的死罪有三类。一类是长期以来很少适用死刑的犯罪,比如传授犯罪方法罪;二是从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考虑不需要适用死刑的犯罪,所谓“杀鸡无须用牛刀”,主要针对部分经济犯罪;三是通过立法技术的调整可以解决的犯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