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0年6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凡在河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单位和团体或具有河南省户口的个人,均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涉及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其中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根据规定,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享受补贴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记者 张雷龙 见习记者 杨东伟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