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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采取三项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2010-08-03 15:12:3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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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政府获悉,为加强海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将采取三方面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加强安置区配套建设。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原则,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安置区,改善被征地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多渠道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再就业培训镇建设规划统筹,适度将部分商业设施向安置区布局,营造商业气氛,创造就业机会,促进被征地农民向商业服务业转移。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区提供就业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将部分公益性事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商业机会向被征地农民倾斜,给予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提供小额贷款或财政贴息,提供援助服务,支持有创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征地过程中,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资金。根据本地区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制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明确养老保险费用缴纳的各个档次标准、数额以及政府、集体、个人各自承担的缴费比例。按照 “谁统筹、谁设立”的原则,从国有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提取5%-15%的资金作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准备金,用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支出和承担支付风险,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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