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10省市试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市10家重点试点单位将在今年9月前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年内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经验。集体协商机制下,劳动者该如何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呢?昨天,海淀法院法官提醒,职工的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都可以纳入协商范畴,如果推举的协商代表产生途径不合法,所签的合同不能推定为集体合同。
● 加班费应纳入协商范畴
日前一起劳动纠纷案在海淀法院宣判。某科技公司员工小李起诉所在公司,要求规范加班费的发放。该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签订一份包括工作时间、女职工权益保护、基本工资待遇内容的集体合同。该公司经常加班,但加班费发放随意性很大。小李和几名职工多次要求公司对此予以规范,并要求工会与公司签订关于加班费和奖金分配方案的集体合同,均被拒绝。起诉后,法院支持了小李等人的诉求。
审理此案的洪法官表示:“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待遇问题能不能纳入集体协商?对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加班工资和奖金分配作为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可由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予以规范。
● 包工头代签合同未必是集体合同
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时,履行程序最重要,即集体协商、双方签字、报送审查备案和公布。洪法官介绍了集体合同的具体流程: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需由工会或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代表没有通过合法途径选举,签订的合同不能推定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劳动部门备案,劳动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该合同才能生效。
建筑领域一直是劳资纠纷的“重灾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后,包工头能否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呢?
“包工头代签的协议虽然也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予以规范,但不能仅此认定该协议就是集体合同。”法官认为,包工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是其从个人利益出发的协议,不能代表所有劳动者,也没有征求每个劳动者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因此不符合集体合同的定义。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坚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保留相应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工作证据,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等问题。
● 个人可申请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签订集体合同后,如果出现个人认为不公平怎么办?对此,法官明确指出,个人可以申请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但要参考客观因素变化才能申请变更或者解除。例如,出现用人单位兼并、破产、解散、分立等情形,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集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等。出现以上情形,可以申请解除或者变更合同。
本报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洪灶发
新闻背景
10省市试点
工资集体协商制
近日,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做客人民网时透露,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本市已确定10家重点试点单位。
张建国认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高发,正是集体协商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的结果。造成这种结果主要是因为工会干部“不敢谈”、“不会谈”。张建国透露,开展试点后,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都能按需聘用专职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