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近年来,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实施诈骗的案件(即 “电信诈骗”)日益突出,犯罪分子隐身境外或外省(市),通过网络电话批量拨打固定电话、群发手机短信等手段,以“电话欠费”、“消费透支”、“购车退税”等方式,或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网上购物”、“中奖”等手法实施诈骗犯罪。
目前,昆明市“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呈高发态势,仅2010年上半年,昆明市公安局共立该类刑事案件300余起,涉案总金额1700余万元人民币。针对此类案件最终都是犯罪分子诱骗受害人通过银行系统转帐以达到犯罪目的的特点,昆明警方把银行转帐作为防范犯罪分子实施该类犯罪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加强银行业防范“电信诈骗”工作,警方已从今年7月起开展银行业防范“电信诈骗”工作。
昆明市公安局、云南银监局、昆明市各银行采取四项措施全力防范“电信诈骗”:一是昆明市公安局统一制作防“电信诈骗”宣传册,由昆明市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向办理转帐业务的客户发放并做面对面的宣传;二是昆明市各银行在营业网点的电子屏幕宣传栏上播放防“电信诈骗”宣传语;三是昆明市各银行在所属ATM机等自助机具显示屏的转账界面设置防骗警示语,有条件的还应设置语音提示;四是昆明市各银行要加强营业网点要提高发现、阻止异常汇款的能力,增强网点对转账客户主动询问、主动宣传的意识。
此外,昆明警方提示凡是利用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方式,以“电信、银行、公安、检察、法院”或熟人、朋友的名义告知您欠费、消费、退税、借钱等而要求您转账的行为,均可能是诈骗行为,请不要轻信,不要转账,不要向对方泄露你的银行卡和账户的信息,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10咨询,谨防被骗。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