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工商管理局了解到,为了帮助该省受洪灾影响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做好灾后重建,该省出台了若干维护灾区市场秩序和支持灾后建设的措施。
按照规定,在受灾区域内,本年度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可免交登记费。对受洪涝灾害破坏严重,重建急需资金,注册资本金不能如期到位的公司制企业,吉林省工商管理部门将把实收资本到期日顺延半年。对因洪涝灾害延误年检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暂缓至下一年度年检,工商部门将不按违规处理。
吉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将在审批大厅设立受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专门登记窗口,建立服务快速通道,即来即办,同时,还采取上门服务等措施,服务受灾百姓。
对于工商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因洪涝灾害而损坏,不能继续办公或开展经营活动的,还可在辖区内异地办公或开展经营活动,只需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不需办理住所变更手续。
吉林省对因灾导致《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丢失或损坏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免收各种补(换)费用。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