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条件
重庆籍农民凡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或购买商品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
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3年以上,或购买商品住房,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均可自愿申请入户。
在乡镇入户方面,农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全面放开。
退出机制
为确保转户农民权益,我市设计了农民农村权益弹性退出机制,避免让农民“裸身”进城:
农民进城后可有“3年过渡”“3项保留”,即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可有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使用和收益权;
农民转户后可继续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福利、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保留农村各项补贴。
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