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6日)上午,44岁的前中粮集团“高管”常显富因涉嫌受贿罪,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提供低价油脂产品,收受贿赂240余万元。对企业送钱的原因,常显富解释为客户觉得“送礼品太麻烦”。
上午9点半,身穿一件浅蓝色T恤的常显富被法警押进法庭,弓着背坐在被告席上,精神显得有些颓废。再过半个月,他将在看守所内度过45岁的生日。
3年收受企业贿赂240多万
常显富1993年参加工作,从中国科协报进入中粮的行政部门,2006年6月他被任命为中粮集团下属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总监,同时兼任“东海粮油”销售部负责人,其间开始收受企业给予的贿赂。
检方指控,常显富利用担任中粮控股油脂部油脂产品销售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张家港保税区格雷特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低价且充足的油脂产品,于2006年至2007年间多次收受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郭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73万余元。
“有点记不太清了,2007年春节前夕郭某给了我53万,”常显富对此解释道,“我当时有50多万被天津一个客户骗走了,当时是跟郭某借的,但一直没有手续,也没还他。”后来,郭某在上海又给了常显富70多万元。2008年春节前,常显富在张家港一家酒店再次收下郭某的50万。
此外常显富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安徽三元油脂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低价且充足的油脂产品,分别于2007年、2008年春节期间,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67万元。“一次是在安徽合肥的酒店,还有一次是在张家港,每次都给了10万……”常显富用一种近乎轻松的口气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