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天津市居民自来水价格听证会。这次会议确定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参加会议。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10名,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8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3名,同时还邀请了部分居民代表参加了旁听。
据了解,本市现行的居民自来水价格其构成主要包括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国家批准征收的南水北调基金、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四部分。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听证方案: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拟由现行的3.90元调整到4.90元,上调1.00元。其中南水北调基金上调0.76元,污水处理费上调0.12元,供水价格上调0.12元。在出台时间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一次调整到位;二是2010年和2011年每年上调0.50元,分两年逐步调整到位。
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部分参加人同意或基本同意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并选择了两年分步调整实施的方案。参加人认为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有利于南水北调基金的足额筹集,同时有利于缓解水利工程供水、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的经营困难。部分参加人不同意调整居民自来水价格。他们认为:南水北调建设工程应属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公共财政应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同时今年以来市场价格上涨比较明显,对低收入和困难家庭影响较大,政府在调价时应考虑时机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来源:渤海早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