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以及《长沙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调整)》。市领导张迎龙、谢志迪、文树勋、姚永春、何寄华、王扣柱、赵文彬、李军、陈立湘、黄秀娥等出席。
长沙铜官窑遗址位于望城县丁字镇彩陶源村。今年2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准建设2平方公里的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这是全国首个获准建设的同类项目。为提高遗址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起草了《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下列几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窑址、作坊遗迹及其他反映当时瓷器生产、销售活动的不可移动文物;瓷器、制瓷器具等埋藏或者馆藏的可移动文物;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并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张剑飞指出,铜官窑遗址是长沙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对遗址的保护和恢复性建设,对于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充实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要加快长沙铜官窑遗址的建设,建设中不要大开大挖,要以保护为前提,逐步恢复旧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调整)》。《方案》调整了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职责范围,今后,长沙城乡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道路、桥涵及其附属排水设施,工商行政、国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都将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