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后,驻京办的数量迅速增长,驻京办渐渐进入了繁荣期。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初在北京,除54家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之外,还有520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县级单位驻京办。如果加上各级政府部门设的联络处、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但近些年来驻京办暴露的问题堪忧,地方争资争项形成围困中央之势,负面影响很大,严重腐蚀了一些国家部门官员。这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因此不得不下令限期撤销不合法的驻京办。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规定在6个月之内,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驻京办,市级驻京办经所在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予保留。
有人称,驻京办不会消失,将改头换面继续存在。
四川某县驻京办主任刘军(化名)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自己已经回到老家,被安排在县政府工作。
然而黄德告诉记者,刘军并没有回去,前几天他们才通过电话。对于各省市出台文件严格遵照国管局要求撤离县级驻京办的表态,黄德觉得这只是“良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