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委组织部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安徽省大力推动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10年来,大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目前,安徽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的约占50%。
据了解,从2001年5月开始,安徽省委制发《关于贯彻实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此后又制发《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力推动基层选才,从2001年开始,安徽省分四批从省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1.4万多人到农村任职。2010年,安徽省明确规定,省、市党政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50%,
加强公推公选,从2003年4月开始,安徽省建立了省委全委会票决省辖市党政正职制度,并从2004年7月开始,将省委全委会票决的范围扩大到省直部门党政正职。目前,安徽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全部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省直单位也探索实行了票决制。
1995年以来,安徽省委直接组织实施了14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市厅级领导干部141人。其中,2008年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了2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首次增加了公开推荐环节,在推荐、面试、考察等环节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作用,并在省委常委会上进行差额票决。10年来,安徽各市县共开展公开选拔367次,选拔县处级干部644人,乡科级干部1709人。省直单位共开展竞争上岗445次,选拔处级干部1557人,科级干部2524人。
强化考评考核,从2002年开始,安徽省坚持每年对省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3,以及不称职票和基本称职票之和超过50%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考核。截止2009年,经重点考核,共对26人分别予以处理。
来源:人民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