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涉及所有人,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消除家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要保障人人有受教育的机会。正基于此,我们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
要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的本质,是要为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对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是要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础教育。我们已经在全国城乡实行了免费义务教育,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这是我国教育体制的一个历史性变革,从而使几千年来“有教无类”的理想变成了现实。在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之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逐步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在全国或省(区、市)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在同一城市和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就要向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义务教育发展的差异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我们要把缩小义务教育差距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
要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们要保障每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主要靠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来实现。我们的目标是,只要孩子们能考上学校,就要保证他们完成学业。这几年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中央财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投入,由2006年的20.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260亿元。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为助学贷款提供的担保、贴息要更加符合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政府投入主要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校也要从学费中拿出相应的比例资助困难学生。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项目。支持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资助学业。
要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日益突出,解决这些孩子上学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上学的政策,保证他们能够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现有学校不足的,要做好规划,加大学校建设投入。要切实关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主要通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让留守儿童有学上,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保障残疾孩子平等接受教育,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同时创造条件让更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上学。“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我们一定要实现这个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