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供受贿200万余元证据,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落网。
近日,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副书记吴苗受贿一案在保亭县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被告人吴苗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据了解,自2004年至2009年,被告人吴苗利用其担任东方市市委常委、东方市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东方市环卫局、交通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及其它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利,数额最大的一笔达100万元,受贿金额总计人民币213.7万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被告人吴苗收受贿赂的犯罪证据确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检察机关提供的有力证据,被告人吴苗当庭认罪。此案审判长当庭未作出判决,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记者 黄一鸣 刘小利)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