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不断加大国土资源领域反腐倡廉的力度,严肃查处土地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省纪委新近在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会议上透露,2007年至今,全省发生国土资源系统各类违纪违法纪问题113起,其中查办在土地、矿产管理工作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经济犯罪案件23起,涉及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一把手"8人、副职5人。
据湖北省纪委调查,从全省查处的受贿案件来看,其中不少情节涉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用费用减免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并从中谋取私利。如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刘卫东,利用房地产商急于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受贿、利用土地出让金自由裁量权受贿、利用转让土地审批权受贿、利用置换回购土地受贿等,涉案金额达到300多万元。又如监利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建平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收受贿赂467万元、收受礼金40多万元。
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分析这些现象时说,上述腐败案件的发生,从根本上讲,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制约导致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地资源稀缺,权力寻租的空间较大,二是国土资源部门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没有及时跟上;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深入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关键是下决心、出重拳,要认真排查一批线索,坚决查处一批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他说,通过排查风险,纪检监察机关要让党员领导干部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黄先耀还强调要强化电子监察工作,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控机制,推进审批信息网上公开查询,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