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桥一隧示意图
武汉市即将结束实行了近8年的城市路桥“年票制”,年内实现全市贷款建设的“六桥一隧一道”实行计次收费。据悉,武汉是全国首个全城实行ETC的城市。
2002年10月,武汉市第一次改革通行费征收方式,由以前的设站、设卡按次收费,改为现行的“年票制”收费。而此次改革的核心则是废除“年票制”,采用计次收费。
此次路桥收费方式将同步“变脸”——全面启动新的电子征收路桥费方式,即ETC。届时,将在车辆中免费安装电子标签,由路桥隧中的读卡器自动读取,可在车辆正常行驶中完成,不影响交通。
此次纳入计次收费的路桥隧范围是: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武汉长江隧道及三环线道路。
城市路桥隧收费标准听证会6月下旬举行
6月下旬,市物价局将公开举行贷款建设城市路桥隧收费标准听证会。昨日,该局副局长李旭东称,今日将发布听证会第一号公告。
据了解,此次以计次收费的启动,将废除“年票制”收费标准,而拟定的收费标准、方法及期限等,将在听证会举行的前15天公布。
根据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须包括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等,其中消费者不少于2/5。
此次听证会人员设置为19人,其中,消费者8人,占42%;经营者2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相关部门5人。
同时,旁听人名额为5名,按报名顺序选取,从公告起两天内,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市物价局价格审计窗口报名。本次听证会将由媒体采访,见证收费改革全部过程。
弥补建设“缺口”
目前,我市收费路桥隧贷款总额已超过100亿,每年的利息就超过10亿元,而“年票制”体制下,一年的路桥费仅4.12亿元,此外,还有检测、维护等费用。由于过江交通需求大,我市还需要建设更多的过江通道。实行计次收费是实现路桥隧设施建设投资平衡、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
缓解过江交通压力
实行“年票制”,机动车过江不受通行成本制约,使过江通道长期超负荷运行,危及安全。而计次收费,则通过经济杠杆对过江需求进行调节,缓解过江交通压力。
机动车辆是否通行了纳入收费范围的路桥隧设施以及通行次数,计次收费可精确识别确认,对不通行的不收费,体现用者付费的原则和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公平性。
为城市公交优先“开路”
借助计次收费系统的识别和统计功能,可及时掌握过江交通情况,引导、组织和调控过江交通。
计次收费引导社会车辆减少过江交通需求,客观上为公共交通提供更为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
针对不同群体,有关单位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公交车免费;出租车和摩托车实行现行的定额费制。经常过江的车主可选年优惠票,把对他们的影响减到最小。计次收费的具体标准经听证和核准后确定。据介绍,年优惠票跟过去的“年票”不同,此举是市政府为减轻在计次后,对过江上班族的经济和心理压力,采取的优惠政策。
路桥票余额将全部转移
原来交的年费如何处理?据市城建基金办雷德超介绍,按初步设计的方案,如果计次收费能在今年内实行,现在路桥票的余额,将按照剩余月份的金额全部转到存储卡上,使市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市籍车辆免费装卡
市籍车辆采用“免费装卡,预存费用,按次收费,用者付款”方式征收。免费装卡指市籍车辆按照要求安装电子标签,在规定时间内首次安装免费。用者付费指对通行收费路桥隧的车辆收费,不通行的不收费。
外籍车辆均按次收费
在武汉市办理年检的外籍车辆,按市籍车辆进行征收管理;其他外籍车辆通过收费路桥隧,则按通行次数缴纳通行费。
据介绍,非本市年检的外籍车辆,通过收费路桥隧时,电子收费系统通过车牌拍照系统记录车辆通行次数,出城时在路桥服务管理站,按该车辆实际通行次数缴纳通行费,或由高速公路收费站按实际通行次数代征通行费。
计次收费是通过电子收费技术征收通行费,即对机动车发行安装车载卡(电子标签),设置与车载卡相对应的车主专用账户,车主预存通行费。
当车辆通行收费路桥隧时,由设置在收费车道门架上的天线读取车载卡信息,识别装有车载卡车辆的身份,按车辆类别从该车主的专用账户中自动扣划通行费,实现车辆不停车收费。
无车载卡(电子标签)的机动车,通过车牌拍照系统记录并追缴通行费。
我市计次收费不同于一般的设站收费,也不同于高速公路有栏杆的电子收费,机动车辆通行收费路桥隧时不需要停车,可在正常行驶情况下自动完成计次收费。因此,计次收费既能实现对通行车辆按次收费,又不需要车辆减速。
武汉ETC系统可以在100公里时速下实现自动计次收费,即使遭遇堵车,也不会重复记录。遇车辆跨道、变线,仍可实现多车道抓拍。在85摄氏度到零下10摄氏度之间或大雪天气,电子标签识别率仍可达到99%以上。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大型隧道、桥梁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至于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政府作出进一步规定。
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城市道路桥梁,应尽量采取不停车收费等先进收费方式,提高通行能力”。
今年3月7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同意我市采用计次收费方式征收路桥隧通行费。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