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对“违规”提取
暂时没招儿
针对中介开具未发生实际租房交易“虚拟”合同的性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有关人士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成交)网上备案只是对中介提供的租房信息进行登记,不会追查交易各方真实性。
另据了解,各区县公积金管理审查部门负责对因租房而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进行核实,但核查范围限于市民提交的身份证明、租房合同及发票,只要这些证明真实有效,就无权拒绝放款。
新闻快评
公积金闲置不如试点“还富于民”
公积金“提取市场”的火热与其说是沾了缴存人提取需求的光,不如说是揩了公积金使用限制的油。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要求,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一方面,北京公积金大量沉淀闲置。目前北京公积金的沉淀资金约有500亿元,在除去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约209亿元外,还有200多亿元,保值渠道不外是存银行、买国债。
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很多买房人使用公积金却遇到现实的难题:个人租房,很多房主不给开发票,想提账户余额,只能自己找黑中介或上面提到的“公积金提取中心”想辙。
作为同等的市场主体,一些城市的政府借款人已经率先试点,征地盖楼借用了闲置公积金。而作为公积金的主人,“无偿”提取出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或许才是他们眼下最迫切的试点。(记者刘宇鑫)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