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好不好不重要,价钱贵一些也没关系,重要在于包装上有‘国宴’、‘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这些字,送到人家手里,看着都觉得舒服。”重庆买家刘先生18日便买了一盒“国宴月饼”,正是这“国宴”招牌,吸引了他不惜花更多的钱去买这种没有牌子,比品牌月饼还贵的月饼。
记者发现,除了月饼,酒、茶等,也傍上了“国宴”二字,成为一些网店卖家力推的中秋礼品。但在市内大型超市中,几乎找不到号称“国宴”的月饼的身影。
律师称此举违法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已作出明确规定,同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代表着,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或类似字样,已属违法。
同时,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称,网络卖家的这一做法,已经违反了《广告法》,“商品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不少月饼都“傍”上了“人民大会堂”,与国家机关构成联系,已属违法行为。(重庆晨报)
来源:华龙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