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涉及公共利益的“红头文件”,过去是政府部门和官员制定,群众“遵照”执行。湖南省炎陵县9月16日对这一惯例加以改革:邀请8名基层群众代表与官员们坐在一间会议室里,经过共同讨论后出台了《炎陵县造林清山材管理暂行办法》。这项民主决策产生“红头文件”的机制,炎陵县还将深化和推广。
炎陵县是一个位于湘赣边境的山区县,苍山林海,森林资源非常丰富。炎陵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黄春平说,为保护生态环境,炎陵县1999年开始全面禁止天然阔叶林的采伐、销售与加工。眼下,为提升森林质量,需要清理部分稀疏、病残林,同时人工造林“填空”。这项会产生一定数量“清山材”的工程,需要规范管理。为此,炎陵县政府邀请包括林农、林业技术人员等在内的8名基层群众代表,于16日汇聚一堂商议制定这份管理文件。会上,来自船形乡的叶瑞亮等8名群众代表踊跃建言,一口气归纳出了18条意见和建议,全部被当天定稿的《炎陵县造林清山材管理暂行办法》采纳。很多参加会商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基层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在体现林区实际、反映广大林农心声等方面“含金量”很高、操作性很强,对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森林清理的积极性、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很有帮助。
炎陵县政府表示,此次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与制定“红头文件”,是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项实践。炎陵县将制定专项制度,规定今后凡出台涉及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决策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都要让群众直接参与“红头文件”的制定。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