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近日出台新规: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贫困高中生将纳入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标准为每人平均每年1500元。对此,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昨透露,目前,武汉市已率先在全国对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由于国家出台了新的规定,武汉市对贫困高中生的资助范围和标准将进行调整。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意见称,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据介绍,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武汉市首次设立了公办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共资助8000名贫困生。武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彪说,今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分两批发放,最新一批已于9月起陆续发放到贫困高中生手中。每年资助贫困生的人数由各公办普通高中自行掌握和申报,资助额度为人均每年1000元。
李彪主任表示,在普通高中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意味着学生的助学政策初步实现无缝隙“全覆盖”。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