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细节曝光
9月15日,经深交所核查与公司自查后,佛山照明公布了核查结果,证实有交易对手方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告敏感期进行了股票交易。
核查出的第一个在敏感期进行交易的对象为方清,佛山照明公告中方清的身份为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记者从其他渠道查到,方清还担任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国轩高科)总经理一职。
佛山照明在7月15日公告了两项投资,分别是《关于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意向进展情况公告》和《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投资的公告》。记者查阅了国内券商针对这两个项目发布的研究报告,均解读为利好消息,给予了买入评级。
作为合肥国轩高科的总经理,方清在7月12日与7月13日敏感期内买入了佛山照明A股2万股,并于7月27日卖出1万股,期间获利10150元。
针对这一买卖情况,方清声称:“以上股票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绝无知情任何内幕信息”。颇为蹊跷的是,作为交易对手方的合肥国轩两家公司,并未将方清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另一名被核查出来的交易对手方人员为霍广。霍广的身份为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威力”)的法人代表。
佛山照明在8月18日公告了投资成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一事,青海威力为联合发起投资公司之一。佛山照明在核查材料中认定霍广为8月18日公告项目的内幕知情人。
3月20日,佛山照明曾发布公告拟购买从事锂电池业务的合肥国轩高科股权。霍广在公告前于3月8日~15日期间累计买入佛山照明A股174300股,买入均价为11.81元;公告披露后,霍广在4月12~16日期间累计卖出123300股,卖出均价为14.05元,期间获利276192元。
在上述方清股票交易的敏感期,霍广也有交易记录。在7月15日公告之前,霍广及其直系亲属账户在6月2日至7月6日期间共累计买入103400股,均价12.93元,期间于6月10日卖出1400股,卖出价为14.27元;此后又在公告后卖出102000股,期间获利16768元。
对于在敏感期进行股票交易的事实,方清和霍广均认为是正常的股票交易,并非内幕交易。佛山照明说,“在与霍广的谈话中发现,霍广并不了解什么叫敏感期”。
值得注意的是,方清和霍广均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筹划阶段的敏感期卖出了股票。佛山照明在公告中解释说,“鉴于公司筹划此项目按常理应属对公司利好消息”,方清和霍广却在此期间卖出股票,因此公司不能确定其是否提前获知了公司内幕信息,也不能确定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北京一位律师向记者指出,内幕交易行为只需要认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在敏感时期进行了股票交易,是否获利不影响定罪。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