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限购令”中的模糊地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作出了说明:明确“家庭”的范围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即可购两套房;允许购房者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等。
9月30日深夜深圳市发布“限购令”,规定深圳户籍家庭限购两套,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的非深圳户籍家庭限购一套。深圳房协于10月12日举办相关政策解读培训班,一百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近二百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特别邀请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相关人员对“限购令”给予解读,并就“执行政策的时点、家庭认定、外籍人士购房、联名购房及备案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等外界关注的问题进行答疑。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人员表示,考虑到该政策是于9月30日晚出台,因此9月30日之前(含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之后(从10月1日起计)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限购令”的规定。
针对公众关心的“家庭”界定范围,该委工作人员解释说,“家庭”的范围界定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的均可购买两套住房(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家庭成员名下均可)。
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物业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据了解,为配合新政实施,二手房过户审查手续增加,因此二手房过户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此外,境外人士在深圳购买住房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购房人在购房时所提交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购房人在办理备案、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时,无需提供房地产权查档证明。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