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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结束意见征集 居民生活用电影响几何?
2010-10-21 07:4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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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通知,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意见征求阶段今日结束,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次征求意见情况,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后,印发指导各地。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政策,阶梯电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而对于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发改委及有关方面也在意见征求期间进行了解答。

1、用电量分档如何照顾家庭差距?

人口多的家庭可申请加装电表

对于人口较多的数世同堂家庭,用电量分档如何体现公平?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称,以家庭为单位和按家庭人口数确定电量基数各有优劣。按人口数量确定,好处是比较公平;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十分复杂,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数量是经常变化的,甄别难度很大。按家庭为单位确定,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多个电表的情况。

因此,发改委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2、为何不设“电价下调”的档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

对于这个问题,曹长庆说, 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

曹长庆说,从照顾社会困难群众考虑,我们在设计阶梯电价方案时,对设置“电价下调”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我国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区也在试行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一定电量的免费或者优惠电价,效果较好,但操作难度比较大,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论证。因此,在这次初步设计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

3、首档电量标准偏低?

110度和140度是误解

很多人提出,按照目前的两个方案,第一档电量标准都有些偏低,建议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第一档电量的确定是阶梯电价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按目前方案,是以覆盖70%-80%的居民家庭为标准确定第一档电量。以全国平均为例,覆盖70%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110度,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需要强调的是,许多人以为,此次阶梯电价方案是按照110度和140度分档,因此觉得第一档电量偏低,这是个误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比如,同样70%的覆盖率,全国平均是110度,但浙江可能是1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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