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全面搜集人口统计资料的一种调查方法。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国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调查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对全部人口逐家逐户地进行调查登记。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活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11月1日之前属于普查准备阶段。11月1日到10日进行入户登记,一家一户地入户调查。11月11日到30日进行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全国要抽查万分之一的人数。从2010年12月起进入数据汇总和资料开发利用阶段,2011年4月底公布这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表分为短表和长表两种,百分之十的户填报长表,其余的户填报短表。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项目内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户的基本情况等,花10分钟左右就能填完。普查表长表共有45个项目,除了短表的项目内容外,还反映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
从1953年起,我国已经进行了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面临许多新情况,包括流动人口大大增多、人口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致、人们隐私保护意识增强。根据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填报人口普查信息,普查机构有责任对公民填报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决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