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湖南省财政将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湘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记者从今日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这项资金将用于支持制定湘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湘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支持湘菜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支持湘菜技艺创新和菜品研发,以及支持湘菜宣传推广和文化建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湘菜财税十九条》)规定,省财政将整合其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该文件提出,“在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开办境外湘菜企业和输出湘菜厨师、选择一些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湘菜烹饪表演和宣传,提高湘菜的国际知名度,支持湘菜加快‘走出去’步伐”。
另外,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湘菜企业从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文件还规定,规范和见面对湘菜企业的收费,对湘菜企业及从业人员实行税收优惠。
湖南省商务厅副厅长易昌伦表示,2009年,全省湘菜产业营业额已达807亿元,有一定规模的湘菜经营单位达到3.8万家,从业人数超过120万人。湘菜经营网点居全国之首,销售收入由八大菜系的第七位跃居第三位。
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欧阳煌对《支持湘菜财税十九条》进行了解读。
欧阳煌说,湘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使用,从2011年起纳入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基数。
在各项支持目标中,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湘菜文化宣传是资金支持的重点。
而对于湘菜企业的直接支持的体现在,对总部设在湖南的湘菜企业开展并购或开设连锁店所发生的银行贷款(贷款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利率,贴息时限不超过3年(含3年),每年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另外,对通过ISO9000,HACCP等国际认证的湘菜企业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的50%,最高限额为3万元。对获得国家五钻级称号的湘菜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欧阳煌还说,省财政将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和检查,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湘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省财政将全额收回资金,并相应追究有关责任。
湖南省政府相关官员和当地湘菜企业代表出席了发布会并就《支持湘菜财税十九条》进行了座谈。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