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2009年和2010年中央共代理发行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4亿元,所筹集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医疗、教育等项目。
据海南省财政厅统计,海南2009年发行的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7亿元,占24.1%;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7.18亿元,占24.8%;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3.2亿元,占11%;生态建设工程5.44亿元,占18.8%;重大基础设施建设6.18亿元,占21.3%。
2010年发行的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4.26亿元,占17%;农村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2.39亿元,占9.6%;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设施5.65亿元,占22.6%;生态建设工程2.3亿元,占9.2%;交通运输3.75亿元,占1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3.65亿元,占14.6%;预留2010年未下计划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3亿元,占12%。
据介绍,海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所筹集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五大类项目建设。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