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宏观经济过热的政策可以限制供给,但却无法抑制需求(需求应靠多种方式分流),不能分流的需求会对供给产生反作用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局面就出现了,有了房价过快的上涨,就会并存房价下跌的可能性。而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并不受成本的约束,供过于求也是同样。
第二,交易税费增加的推动作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增长(这与开发商无关),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转移中,推动了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上升,反过来也推动了一手房交易的价格上涨。
高地价与高税收同样让房价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也成为房价的推手,面粉与面包的关系大大改变了上涨的预期,而这个预期在舆论的宣传中被放大并变成了买卖双方的现实。
第三,房价是非固定内涵的一个指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指标中的内涵却大大不同了,发达国家的房价有相对标准的内涵。如美国大多按套计算房价,而一套房的面积是有限定标准的,一套房的内部配套与装修标准也是相对一致的(中国却有着精装修与非精装修的巨大差别),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配套标准的差别也相对较小,因此有一个基础一致性的评价标准,房价也有了可比性。
但中国的房价却不同,此房与彼房的差别巨大。房子本身的建安标准大大提高了、节能环保的措施大大加强了、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变化巨大,内涵提高而产生的房价变化并没有真实的反映在统计之中。尤其是非市场化定价的产品供给量会对房价的计算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非商品化与市场化产品的替代中也产生了房价增长的非一致性因素。
第四,原材料与劳动力成本的增长。包括土地、钢材、设备、新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的增长等都有价格的推动作用。如果经济增长让收入与价格普遍上涨,同比计算时是否也应考虑这类因素呢?如人均收入与银行的利率会考虑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增长率、投资增长中应扣除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增长部分,那么房价是否也应给以必要的物价调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