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9岁之间的离婚人数达到一个波峰
11日,省人口计生委公布,对2009年8月31日至2010年8月31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山西省平均离婚率为2.9%,在全国排名倒数十位以内。11市的离婚率基本呈现"南高北低"的特点。晋城市最高为6.1%,吕梁市最低为0.7%。
专家分析认为,山西省离婚率这种"南高北低"的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流动速度、交通便利程度、观念开放程度等紧密相连。山西省的平均离婚结婚比是4.9%,即每100对新人结婚的同时,有5对夫妻离婚。该例明显低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发达城市。
山西省的再婚率跟离婚率一样,也呈现出了"南高北低"特点。专家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特点,一方面是由于离婚人数多的城市再婚的人群也就相对增多。另外一方面,晋南几市与河南、陕西等省接壤,交通相对便利、经济发达、人口流动速度快,有更多机会寻觅"另一半"。此外,晋北多地观念较为传统保守,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的再婚率。
为了精准掌握年龄对离婚率的影响,本次统计过程中对20岁到50岁年龄段人群进行分段统计。结果显示,25-29岁之间的离婚人数达到一个波峰。恰好与山西省的平均结婚年龄(25.26岁)和平均生育年龄(27岁)相吻合。(记者 王芳)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