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牟县城管队员掌掴76岁菜农事件暴露的问题,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十条改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多管齐下规范城管执法。这种对待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
郑州市出台的十条改进城管执法意见涉及人员资格审查、越权及违规行为检查、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等。这些措施如果能够落实下去,相信将有助于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并对其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产生推动作用。
在媒体对一再发生的城管粗暴执法事件谴责之下,当地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外又出台具体整改措施,说明当地对问题的严重性已有充分认识,并决心解决问题,改变现状。这无疑是个好现象。
然而,近日一些媒体报道郑州市整改措施时单单挑出了“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一项,没有提及其他举措。这种“以偏概全”的现象说明,不少人对这些整改措施能否真正落实尚存疑虑,担心它只是一种应对手段。这种担心不无缘由。毕竟,国家有关法律对行政执法行为早有明确规定,这些年来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不断完善,但如此多的法律规定并未能阻止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主体粗暴执法、野蛮执法。
已有法律法规不起作用,关键是一些地方的行政执法单位没把法律放在眼里,而是视其为摆设。在他们心里,行政权力的威严远高于法律的尊严。郑州市出台的十条整改意见立足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既涉及治标,又涉及治本,效果值得期待。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