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史济春充分肯定了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扎实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几点要求,史济春表示:“打击传销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南省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传销蔓延发展的势头,全省未出现因传销造成大规模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河南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从全国来看,近年来,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不仅在方式上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群体性,而且在手段上采取精神和暴力控制。传销活动对经济、社会的危害性呈加剧趋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了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重大威胁。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今年7月份中央综治委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中,打击传销由过去的减1分调整为得1分,对打击传销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从河南省来看,河南地处中原,交通便利,人口众多,人员流动性强,更容易受到传销活动的冲击、渗透,近年来河南省人员被骗外出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也越发突出。加之一些地方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给传销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致使一些地方传销活动死灰复燃,前不久,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分别就此作出重要批示。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战略战略高度,牢固树立 “责任重于泰山”和“打持久战”的思想,振奋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坚决遏制传销的发展蔓延,尽快扭转工作局面。
把握重点,扎实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奋力克难攻坚,努力扩大成果,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把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推向深入,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各地要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防止传销活动做大成势。
进一步抓好重点地区治理。城中村、老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出租房屋集中区是传销活动易发、高发区域,各级政府要保持高度警惕,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日常打、防、控、管措施,铲除传销活动生存的条件。
进一步夯实打击传销的工作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建立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群防群治群管。
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前,注意发现和研究因传销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动向,制定专门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地处置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打击传销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今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综治考核,努力把打击传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组织、指挥、协调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工商、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行动等方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宣传、综治、法院、检察院、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商务、司法、财政、税务、银监、通信、广电、人民银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研究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打击传销的具体工作措施,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行动。
落实工作责任。打击传销工作面广、线长、涉及的部门多,必须强化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继续落实政府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目标、任务有分工、考评有办法、奖惩有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要落实领导问责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不满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综治考核。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用,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打击传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省里已经制定了2010年打击传销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各省辖市政府要根据要求,制定当地的考核标准,逐级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配合好综治考评工作。对工作不落实,影响河南省综治考评结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提供工作保障。打击传销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为打击传销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开展。关于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经费,请省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并协调解决办理大案要案的经费保障问题。
打击传销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努力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张雷龙)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