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将再度“瘦身”。省政府决定,本月起,在已取消和调整六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取消和调整481项行政审批事项,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取消42项行政审批事项,如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登记、发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许可,省卫生厅碘盐加工卫生许可,省人社厅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等;同时调整439项行政审批事项,如省公安厅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省林业厅林木采伐许可证颁发等。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严禁擅自保留或变相审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好衔接和指导,防止出现审批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对转为日常管理的事项,要落实管理责任,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