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户籍改革新政,进一步降低城市落户门槛,取消了需要具有稳定生活来源和稳定职业的条件限制,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
权威发布
进城定居六个月以上或买房可免费落户
“进一步放宽务工人员进城落户条件。对我省在县城以上城市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省内人员,凭书面申请、劳动合同和《暂住证》办理落户手续。”河北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据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刘广英介绍,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政府在意见中提出,为加快人口向城市集中,将进一步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凡在县城以上城市稳定居住六个月以上或购置住房的,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免收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其他各类费用。省公安厅党委对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落户条件
购房者
县城以上城市买房
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城市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降低了城市落户门槛,取消了需要具有稳定生活来源和稳定职业的条件限制,省内人员只要在我省县城以上城市购置住房,就可以凭书面申请和《房产证》到房屋购置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的落户手续。
经营者或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纳税或缴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
户籍“新政”还进一步放宽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人员进城落户条件。缩短了原来规定的进城人员需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时限要求,对在我省县城以上城市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或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就可凭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和完税凭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等相关证明,办理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父母进城落户手续,使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更简便、更快捷。
来源:燕赵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