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由银行代发工资;工资直接发给劳动者本人,不得由“包工头”等代领……8日,黄石市政府发布“农民工工资清欠新政”。
新政规定:凡合同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或施工工期在半年以上的施工单位都应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由银行代发工资。不得由“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领。
据介绍,该市对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农民工用工登记、日常考勤等基础工作。项目开工前,将用工人员名单报建设部门备案,项目开工后在施工现场出示用工人员情况。每月考勤表在现场公示。
为此,该市还将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工资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食宿、交通等问题。市级不少于200万元,大冶市、阳新县不少于100万元,各区不少于50万元。
对克扣、拖欠工资和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社部门将责令有关单位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及赔偿金。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罚款。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