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在国家"十二五"确定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项约束性指标基础上,山西省将烟尘、粉尘列入"十二五"减排指标范畴。
这是今年山西省人大通过的《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中所规定的,此条例将于2011年1月起正式实施。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条例全面拓展了减排领域,填补了扬尘、机动车尾气、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并提出了生态环境补偿金制度,为深化污染减排提供了法律支撑。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