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为缓解食品类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该省自7月启动联动机制以来,已有13市县向3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发放2至6月份物价补贴共计2017万元,另5个市县发放方案已呈送当地政府,待审批后立即发放。
今年以来,海南省主要食品类消费品如食用油、大米、蔬菜、肉禽类等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据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至6月,海南省的CPI涨幅分别为4.6%、3.6%、4%、4.4%、4.3%,其涨幅均超过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8月19日,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10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联动机制。
通知明确了补贴标准和补贴具体做法,根据2010年2到6月的CPI涨幅,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发前五个月的补贴,以后根据CPI涨幅情况以此类推逐月发放,直到海南省CPI涨幅连续三个月低于3%,联动机制自动停止。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动态补贴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过10元;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
海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邱天华说,今年10月份海南受洪灾影响,海南省向全省43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3025多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口、定安、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等7市县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100元,其他11市县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一次性发放物价补贴50元。
邱天华表示,7至10月份的物价补贴方案正在制订中,下一步将继续密切关注物价动态,保障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完)
来源:中新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