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债
我国对外债实行总量管理,同时严格限制外债资金结汇。截至2010年9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不含港澳台地区)为5464亿美元,比2001年末增长3431亿美元,比2009年末增长1178亿美元。其中,中长期外债为1770亿美元,占32%;短期外债为3694亿美元,占68%;登记外债3265亿美元,贸易信贷2199亿美元。
2001年以来,我国外债规模快速增长(见图2-16)。这主要反映了,随着外贸规模不断扩大,贸易项下融资增加,同时由于本外币利差和升值预期的存在,推动了境内主体负债外币化的操作。但因为外债增长慢于同期GDP和出口增长,负债率(外债余额/GDP)、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总体趋降。2009年底,我国负债率和债务率分别为8.6%和32.2%,分别较2001年下降了6.7和35.7个百分点。
我国对外债务短期化的特征日益明显(见图2-17)。2001-2010年9月末,短期外债增长贡献了外债增长的83%。截止2010年9月末,短期外债占比较2001年末上升27个百分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我国短期外债有所波动,但并未引发债务危机。除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偿债指标处于安全范围外(见表2-1),还在于中国特殊的债务结构。由于中国对登记外债实行规模控制,而贸易信贷受限较少,后者成为境内企业外部融资的重要手段。2001-2010年9月末,贸易信贷增长贡献了短期外债增量的58%,2010年9月末贸易信贷占到短债余额的60%。而贸易信贷项下融资活动多为进口延付(详见专栏4的分析),主要与生产经营有关而非单纯投机,因此避免了因外汇流动性枯竭引发的债务危机。
中外资金融机构是我国对外借债的主力。2010年9月末金融机构外债余额占登记外债余额的55%,较2001年末上升9个百分点。在2007和2008年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连续压缩的情况下,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外债余额从2001年末的677.3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末的1324.2亿美元,年均增长8.7%,较登记外债高1.1个百分点。其中,中资金融机构外债余额年均增长8.0%,外资金融机构外债余额年均增长10.7%。需要指出的是,2007年以后,外汇局不再对90天结构得到了较大改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外债占短期外债的比重从8%上升到60%,境外拆借等短期信贷资金占比则显著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