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8日说,在2010年世界500强公司中,包括香港、台湾在内的中国公司达到了54家,比1995年增加了近11倍。
他在第十五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上说,在世界500强公司中,中国公司还不到美国的一半,也仅仅是日本的四分之三。在123家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还不到30%。尽管中国的经济规模从1992年的2693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97983亿元,增长了近15倍。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公司数量虽然众多,但公司大而不强、治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
杜鹰强调,为了使公司真正成为严格规范、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市场主体,打牢保障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微观基础,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必须继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有效激励和科学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
他说,公司治理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公司本身的经营绩效、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而且对一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近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固然与经济结构失衡、宏观经济政策不当有关,同时也暴露出市场监管缺失、企业内控失效、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也是一场公司治理制度的危机。
这次研讨会由中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日本财团法人国际民商事法中心、日本法务省共同举办,主题是公司治理的制度与实践。参加研讨会的还有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工商总局、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地方发改委的同志,以及各大企业的代表。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