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底以来,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派出多个工作组,全面启动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下发的《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计划》,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于6月底前完成对64个地级市的例行督察。
《工作计划》提出,按照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加强管控、提高效能的原则,例行督察要覆盖64个地级以上城市所有区、县。在例行督察组织形式上,今年要求各局统一时段开展这项工作,逐省(区、市)组织推进,加大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应用力度。
在督察内容上,今年例行督察要在对被督察地区2010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基础上,将监督重点从国土资源系统向国土资源领域全面延伸,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加强对地方政府及与土地管理有关联业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土地利用职责的全方位督察,重点开展土地审批、征转、供应、开发利用、执法和抵押融资等全程监管;围绕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房地产调控的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执行土地供应和调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国土资源部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