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发媒体关注。目前关于该草案存在三大悬念,尤其是个税法修正案出台时间。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独家采访了多位专家,专家们均表示,目前无法预测个税法修正案的具体出台时间。
此外有舆论呼吁,个税征收应考虑地区差异。就此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何振一教授。何振一表示,“考虑地区差异的想法固然很好,但这首先在具体操作上有难度。
本轮个税法修订进入最后阶段
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第一次制订以来,已修订了五次。本次修订是第六次。这期间中国的经济形势、人民收入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仅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1.4%上升至2008年的6.4%。
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约4800亿元,而全国税收总额约7.3万亿元。个税收入只占全国税收的6.5%左右。虽然是中国第四大税种,但个税收入在中国财政总收入中占的比重并不大。因此中国个税改革的空间是很大的。
今年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我国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随后在3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确定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及调整级次级距的改革方向。这次会议同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月2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上表示,2011年我国将进一步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强化对高收入的调节。
可以说中国这一轮的个税法修订,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具体改革方式,还有待有关部门的最后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