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两名建筑工人正在北京某新建楼盘工地施工(3月28日摄)。 新华社记者 万象 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公开责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处罚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规的10余家房地产企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发展改革委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发展改革委会同北京市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
经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北京市部分楼盘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布主要有: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未按规定标示优惠折扣条件、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
发展改革委称,北京市万维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金融世家华苑”项目、北京市华贸奥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华贸城”项目,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海九号公馆”项目,未按规定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公示牌或张贴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