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
石家庄市保障房建设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同时,违规建筑泛滥问题一直困扰城市管理部门,特别是违规住宅用房扰乱了市场,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布局和功能定位。
“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告诉记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宅用房,本质上是开发单位侵占了属于公众的资源,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群众意见十分强烈,必须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