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哈药总厂厂长进京致歉 十媒体质疑不给力
2011-06-14 07:03:29      来源:新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哈药总厂厂长进京致歉 十媒体质疑不给力

哈药超标排污事件系列观察之四

——哈药总厂厂长进京致歉 十媒体质疑不给力

编者按:11日晚,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一行人专程进京,就哈药“超标排放事件”向公众道歉,但他否认了广告费是环保27倍之说,称哈药总厂去年的广告费仅175万元,今年目前广告费仅几十万元。厂长的道歉引起了10家媒体的质疑,在污染爆发之前,哈药总厂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对当地百姓的困扰,早已存在多年,异地致歉,意义寥寥。至于那近乎艺术性卸责的致歉信,一大半的力道都放在专业“辟谣”上了。人民日报评论称哈药对环境和当地居民的伤害,显然不是激动地扯上一嗓子“对不起”就能解决得了的。哈药总厂厂长进京致歉: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

上周六晚间,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一行人专程进京,就近期媒体曝光的哈药“超标排放事件”正式向公众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同时介绍了该厂包括“三废”处理在内的全面整改方案。

吴志军承认,事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职、失责、失察问题,暴露出企业在迅速发展壮大的过程中,环保危机和环保忧患意识的缺失,暴露出企业在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大差距,暴露出企业在基础管理和特殊时段的应急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对此,企业和其本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哈药总厂和其本人及企业领导愿意为此事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处罚。

回应“广告费超环保费” 否认广告投入超环保

根据哈药股份2010年报,新增投入用于废水等方面的治理的费用约1960万元,当年的广告费用高达5.4亿元,后者约是前者27倍。

吴志军11日通过媒体道歉时解释称,哈药总厂作为处方药生产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处方药一律不允许广告宣传,而用于非处方药的广告宣传费所占比例也很少。“2010年广告费仅175万元,2011年到目前为止广告费只有几十万元。”

人民日报:哈药道歉只是迈出了纠错“第一步”

说一万句“我错了”,不如来一次实际行动。道歉信念完之后,首先应是有关责任人切实担责,该处分就处分,该撤职就撤职,以严厉惩罚举措让公众看到反省诚意。其次要对深受“刺鼻气味”之害的公众,给出明确的补偿方案,不能来个“一笔勾销、既往不咎”。更重要的,还需开出治污“药方”,技术升级也好,改迁移址也罢,得给出明确的时间表,不能再是含混不清的“正在努力改进中”。

哈药道歉只是迈出了纠错“第一步”,要让民众感受到企业治污的决心,就得靠企业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这一切,显然不是激动地扯上一嗓子“对不起”就能解决得了的。 新华时评:哈药治污须斩断政企“分赃”利益链

近日,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因“广告烧钱,环保差钱”丑闻而被千夫所指。哈药水陆空立体污染扰民现象,群众反映已有多日,却难见治理效果,可见比污染行为更可怕的,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对民生的漠视。不纠正一些地方对“利税大户”的政绩依赖,治污就无从谈起,民生就无法保障。

哈药总厂排污历史达10年以上,周边居民“开不了窗,吸不了气,上不得街”,臭味甚至已进入省政府办公场所。虽然群众不断投诉,媒体屡屡曝光,政协委员数次提案,却都难见实质性举动,不得不令人惊叹这个“污染大户”的根基之深。令人深思的是,以往查处的污染大案中,绝大部分也都有当地监管部门纵容的痕迹。 人民网:哈药年广告费竟是环保投入27倍的畸形发展观

哈药一边为做广告而不惜巨资,一边却明目张胆偷排乱放,就这么“企业人格”分裂经年,直到最近才在“广而告之”意义上实现归一。也许令他们后悔不迭的是,这样的归一,哪怕只有一次,都可能让其无数次打造的良好企业形象付之东流,让其华丽旗袍里面包藏着的虱子彻底爬上光鲜的外表。

什么事情等到出问题了再去收拾,许多损失就已经无可挽回了,再去挽回付出的代价亦是相当惨重。无论企业也好,地方政府也罢,都还是要懂得,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再去开门做事。只有这样,形象才正,步子才稳。

新京报:哈药到北京道歉:悔悟?公关?

异地致歉,或许意义寥寥。那些整日被超标排放的物质所毒害,那些苦苦投诉多年而至今未果的当地居民,在哈药终于鼓起“致歉”勇气时,甚至还是被惯性地忽视了。

如果连这些直接受害者,都不能第一时间得到哈药的一声包含诚意的“对不起”,那么你觉得远赴京城选择“中央媒体”致歉的哈药,这演的到底是哪一出呢———是幡然悔悟,还是借机公关?那近乎艺术性卸责的致歉信,一大半的力道都放在专业“辟谣”上了:什么“总厂去年广告费仅175万元”、“减产限产不影响市场销售”等。

北青报:哈药总厂的道歉为何不被公众接受

一方面,在此次污染事件爆发之前,哈药总厂对当地环境的污染、对当地百姓生活的困扰,早已存在多年,污浊的河水、刺鼻的气味,严重干扰了当地百姓的生活、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却是哈药总厂在环保部门及媒体报道中留下的良好记录:2007年,哈药总厂获得国内工业企业中首张甲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为此赞扬哈药集团“是对松花江流域负责的企业”。同年,在当地媒体一篇颂扬性的报道中,“我们是做药救人的企业,不能做任何对人有害的事儿”这句颇为感人的“肺腑之言”,被描述为哈药总厂大力投入环保的核心动力。在这家媒体的笔下,哈药总厂通过大手笔的投入,使制药企业普遍面临的污水、气味两个环保难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边污染边生产、边污染边壮大、边污染边表彰,如此悖谬的现象、如此矛盾的形象,同时呈现在公众面前,不仅让人对哈药总厂的诚恳道歉和治污表态充满疑虑,甚至对我国当下的整个环保评价、监督体系及媒体对环保问题的监督责任,都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红网:哈药的道歉应成为说服人心的现实承诺

康师傅为“纯净水”事件道歉,三鹿为三聚氰胺道歉,锦湖轮胎为违规生产道歉,双汇为瘦肉精道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面临信誉危机时都选择了道歉。但是回头想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等,哪一个不是企业应该时刻考虑的责任?“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为什么如此多的企业只有等到曝光之时才肯道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道歉是缺乏诚意的,从网民的情绪可以看出人们普遍排斥这种事后诸葛的行为。

西安晚报:不看哈药道歉要看“环保疗效”

“愿意为此事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这话听起来很铿锵,但放在现实语境中,不免让人质疑是否是缓兵之计;再加上日前国家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已经对此事件明确表态:“该停的停,该减的减,该治的治,该罚的罚,下一步达不到整改标准,将加大处罚力度。”这足以看出,哈药总厂所谓的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更像是在舆论压力下的一种危机公关。

再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停就得停、该减就得减、该罚就得罚,所谓的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无论说得多好,关键要看能否做到。赔偿、被罚、关停,问责企业负责人,一个都不能少,一定要让污染企业受到应有的处罚。一旦违法成本过低,企业不仅改不掉污染的冲动,还有可能故伎重施。

华声在线:哈药的道歉不要沦为纯粹的公关行为

利润的追求,让这些企业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忘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在市场竞争中,这些企业迷失了方向,一些“饮鸩止渴”的办法也被拿了出来,被当做市场竞争的“法宝”高高祭起。企业出状况也是早晚的事,而且越是登高越是跌重。

等到出状况了,被媒体曝光了,这些企业才恍然回过神来,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急急忙忙又是补救,又是道歉,希望取得消费者的原谅和市场的重新接纳。

四川新闻网:哈药道歉的对象首先应是哈市居民

哈药专程飞抵北京照本宣科地读致歉信,不像是出于一番真心悔意,也不像是道德与责任之血流失数年后又瞬间回流至筋脉中。更像是一种舆论多重倒逼之后的一种无奈选择,或者说是看到有人必将用脚投票以表达自己对一些缺德企业的愤慨之后的紧急危机公关。况且即便是真诚道歉,哈药也该首先向哈市居民道歉。要知道,作为上市公司的哈药股东之所以有今天的富足,那是因为多年来哈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特别是附近居民面对松花江被污、臭气侵袭,他们的这种带有忍受意味的被动支持的背后饱含了太多的痛苦与无奈。

三湘都市报:哈药“污染门”背后:失望的搬迁

日前遭央视曝光的“哈药总厂污染事件”的主角,自2004年开始,就成为了环保部门眼中的污染“惯犯”。事实上,哈药总厂的整体搬迁计划,早在四年前就开始酝酿,不过涉及多方利益的“搬迁”,必将是一个步履维艰的过程。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中美澳艺术滑水对抗赛
2011中美澳艺术滑水对抗赛>> 详细

各地新闻
伟大历程>> 详细
点击排行
  李克强:实现保障房建设目标 兑现对民众承诺
胡锦涛抵达哈萨克斯坦访问并出席上合组织峰会
 
视觉